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米合热尼沙·吐呼地,1973年2月生,维吾尔族,本科,中共党员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司法局伊犁河路街道司法所所长。
在宣讲工作20年的历程中,米合热尼沙已成功帮教转化了94名重点人员。在喀尔墩乡工作期间,她怀着6个月的身孕,走了6公里的路,来到花果山村一户刚刑满释放的重点人员家进行面对面宣讲,当时只有一个信念,就是转化好他的思想,把一个走上邪路的人拉回正道,这就是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贡献。
米合热尼沙认真对待每一次的宣讲,用熟知的法律法规知识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,特别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,来表述法律知识是她的强项。在每一次的宣讲中,她坚持以《宪法》《刑法》《婚姻法》等法律知识为依据,告诉每一个来听宣讲的人,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就必须要有国家意识和法律意识。
为了让更多的人加入到宣讲工作中来,更好地开展宣讲,米合热尼沙用专业特长,用座谈、交流等方式对草根宣讲团成员进行言传身教,从每次宣讲怎么讲、讲什么、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系统的传、帮、带。
曾获全国民族团结先进个人、全国优秀司法所所长、自治区三八红旗手、自治区优秀辅导员、自治区级优秀宣讲员等荣誉。